欢迎访问法制三农网!

首页 > 法制聚焦 > 正文

快看|违规分红等7项违规违法事项,辽阳辽东农商行被罚120万


时间:2021-04-28 作者:佚名  来源:界面新闻 

  2月7日,辽阳银保监分局公布5张罚单,剑指辽阳辽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辽阳辽东农村商业银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有以下7项:

  1、违规进行分红

  2、未经审批任命高管及董事行为

  3、违规使用信贷资金入股

  4、贷款资金用于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

  5、违规办理展期

  6、调整贷款期限导致五级分类不准

  7、贷款三查管理不严

  对于辽阳辽东农村商业银行的上述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辽阳银保监分局对其罚款人民币120万元。

  兴成旭对辽阳辽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使用信贷资金入股、贷款资金用于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违规办理展期、调整贷款期限导致五级分类不准、贷款三查管理不严等违法行为直接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辽阳银保监分局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罚款。

  刘永对辽阳辽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使用信贷资金入股、贷款资金用于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违规办理展期、调整贷款期限导致五级分类不准、贷款三查管理不严等违法行为直接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辽阳银保监分局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罚款。

  孟宪伟对辽阳辽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进行分红、未经审批任命高管及董事、违规使用信贷资金入股等违法行为直接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辽阳银保监分局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罚款。

  张连普对辽阳辽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使用信贷资金入股、贷款资金用于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违规办理展期、调整贷款期限导致五级分类不准、贷款三查管理不严等违法行为直接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辽阳银保监分局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罚款。


最新发布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制三农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全国三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中农兴业工程指定网站


法制三农网 fasnw.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19690号-9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7744786  监督电话:1851694831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744786

客服QQ:473360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