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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2016年第4号)规定,现将北京市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通过初审的玉米“京科995”、大豆“中黄333”等17个主要农作物新品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日(自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3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北京市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所反映的情况和提供的材料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
附件:2021年北京市主要农作物通过初审品种各点试验数据、汇总结果及初审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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