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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2024年各级植物检疫机构依法开展水稻等秋熟作物产地检疫,依法核发产地检疫证明编号。近期省植保植检站汇总、审核了全省核发的产地检疫证明编号,现予以公布。
江苏省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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