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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农厅通告〔2025〕4号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推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规〔2024〕8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请,属地县级农业农村(农机)部门实地核实认定,所属设区市农业农村(农机)部门备案,并由我厅将有关企业报废农机回收资格认定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
现将广西罗城信毅报废机动车拆解有限公司、东兰县永昌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广西晟宇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桂林初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钦州市沃农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玉林市金物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的报废农机回收拆解资格,广西吉鹏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的报废农机回收资格予以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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