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法制三农网!

首页 > 时政资讯 > 正文

最高法最高检:敲诈勒索2000元即为犯罪


时间:2013-08-22 作者:  来源: 

  敲诈勒索入罪标准

  数额较大

  2000元至5000元以上

  数额巨大

  3万元至10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

  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

  新华社电 为依法惩治敲诈勒索犯罪,保护公私财产权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6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3年4月27日起施行。

  解释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至5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2000年4月出台的相关规定,确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最低为1000元,此次解释规定最低为2000元,虽然提高了1倍,但同期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3.2倍。而且,解释还规定具有7种特殊情形的,数额较大的起点最低仍为1000元。总体而言,提高了打击力度。

最新发布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制三农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全国三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中农兴业工程指定网站


法制三农网 fasnw.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19690号-9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7744786  监督电话:1851694831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744786

客服QQ:473360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