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法制三农网!

首页 > 时政资讯 > 正文

最高检:信访人员在检察机关自杀自伤应协助救治


时间:2013-08-22 作者:  来源: 

  新华网北京5月23日电 (记者陈菲)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实施《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规定涉诉信访人员及其他人员在检察机关办公区域或者门前实施自杀、自伤等过激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和协助救治,必要时应当对其采取约束性保护措施,并视情节移送公安机关。

  条例明确司法警察是检察机关协助公安机关执行强制措施的责任主体,增加了协助执行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协助追捕在逃或者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等职责。明确司法警察是维护检察工作秩序的重要力量,增加了保护出席法庭、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检察人员的安全,协助维护检察机关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等职责,赋予了对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检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以及对涉诉信访人员实施自杀、自伤等过激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处置权。

  条例强调了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对检察人员的依法保护。对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阻碍检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司法警察将进行及时控制,并依法采取强行带离现场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对严重危害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及检察机关财产安全的,司法警察将采取制止、控制等处置措施。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最高检1996年公布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废止。

最新发布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制三农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全国三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中农兴业工程指定网站


法制三农网 fasnw.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19690号-9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7744786  监督电话:1851694831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744786

客服QQ:473360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