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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总结提炼各地在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今年9月,经各地自愿申报、推荐,省级择优遴选,我厅印发《关于推介第二批全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公布了全省第二批12个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案例。现将彭州市龙门山镇渔江楠村经验做法摘要编发,供各地参考借鉴。
彭州市龙门山镇渔江楠村深度融入“1+2+N”(即1家一级战略公司+2家二级发展公司+N家三级项目公司)三级经营体系,通过认缴一定股金与10个村(社区)共同成立一级战略公司(龙门山乡村发展有限公司),由一级战略公司独资成立二级发展公司,再由二级发展公司独资或与村集体合资成立三级项目公司的模式,将各村有限的资金、土地、闲置资产集聚起来,实行“跨村联营”项目开发,打破村集体经济组织“单打独斗”困局。收益分配方面,在三级经营体系基础上实现股份分红、项目分红、平均分红“三次分红”机制,有效激发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参与项目经营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益分配权的实现。重视集体资产监管,健全“两级监督”,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下属公司接受镇级集体企业监督指导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两级监督,监督机构成员不在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取报酬,项目建设、收益分红等重大事项经监督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切实提升监管独立性和有效性。渔江楠村通过以上对农村集体经济联营制的探索,逐步构建形成村级集体经济联建联控利益共同体,实现了资源合作联合发展,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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